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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企业高管层市场化选聘在路上

 

国有企业高管层市场化选聘在路上

 

职业经理研究中心    赵长清

 

国有企业是国民经济发展的中坚力量,关系到国计民生。如何搞好国有企业,一直是改革的重要命题,对国有企业高管层的管理和使用直接关系到企业活力的有效发挥。而这一领域的改革也一直在探索的路上,特别是十八大以来,国有企业建立职业经理人制度,市场化选聘职业经理人成为国企改革新亮点。《中共中央国务院深化国有企业改革指导意见》发布以来,国务院和各地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部门按照指导意见要求,探索创新落实董事会职权、自主选聘高管层的相关政策,相继出台或修订了属地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管理办法,按照指导意见开展市场化选聘试点,取得了显著成绩和较快的进展。

为了适应市场经济的发展,改变政企不分的局面,我国从改革开放之初就开始尝试从宏观层面上建立国有资产管理的新体制,从微观层面上在国有企业中建立起现代企业制度。从上世纪末开始,我国就在积极探索符合现代企业制度要求的国有企业选人用人新机制。尤其是从2003年国务院国资委成立以来,先后七次面向全球公开选聘中央企业高管,共为100多家企业招聘了138名高级经营管理者和高层次科研管理人才。自上世纪90年代,地方国有企业已开始了市场化选聘企业领导人员的探索。

一、央企市场化选聘试点概况

随着央企试点企业董事会功能的不断健全,探索由董事会依法选择高管层成为进一步推动国企改革的必然选择。市场化选聘试点包括四方面工作:一是依法落实董事会在经理层成员选聘、业绩考核、薪酬分配等方面职权;二是坚持党管干部原则与董事会依法选择经营管理者相结合,清晰界定国资监管机构、企业董事会、企业党组织在经营管理者选聘和管理工作中的职责;三是主要采取公开遴选、竞聘上岗、人才中介机构推荐等市场化方式,不拘一格广开进贤之路,遴选、吸纳一批确有真功夫、市场充分认可的优秀人才到国有企业干事创业;四是规范实行聘任制和契约化管理,签订聘任协议和业绩合同,严格聘期管理和目标考核,实行市场化退出。

2014年开始,国务院国资委就先后在宝钢、新兴际华、中国节能、中国建材、国药集团等五家中央企业试点落实董事会选聘和管理经营层成员的职权。随着薪酬改革的同步推进,加大市场化选聘比例,由市场来定价,真正实现通过薪酬激励留住人才,增添企业发展活力,成为央企与混改提速齐头并进的方向。

随着外部董事占多数的规范董事会的推进和建设,进一步明确了国资委与董事会的职责权限,依法落实董事会相关职权,完善董事会功能,增强董事会的独立性、权威性和有效性,促进了董事会规范有效运作,为开展市场化选聘经理层成员提供了有力保证。因此,首先选择在充分竞争领域探索市场化选聘经营管理者,推行职业经理人制度是可行的。

2015年开始,国务院国资委指导宝钢、中国节能、国药集团,由企业董事会选聘了5名副总经理,由新兴际华董事会选聘了总经理,实行聘任制和契约化管理。据新兴际华集团董事长刘明忠介绍,新兴际华集团通过《总经理聘用合同书》明确了相关权责,使总经理真正成为生产经营的第一责任人,明确了市场化退出机制,真正实现了市场化选聘。这种由任命干部形式向选聘形式的转变,有效地解决了经营管理者能上不能下、能进不能出的问题,也是国资监管以管企业为主向以管资本为主的观念转变。

国务院国资委主任肖亚庆表示,国有企业市场化经营机制正加快建立,部分中央企业和一大批下属子企业开展了市场化选聘经理层试点,22个省级国资委市场化选聘了105名企业经理层人员。目前,大多数中央企业已建立了外部董事占多数的规范董事会,董事会选人用人、重大决策、薪酬分配等职权逐步落实,企业各治理主体的权责进一步明晰,适应市场竞争要求的决策、执行、监督机制进一步完善。

二、地方国企市场化选聘的进展情况

各地国资管理部门按照政企分开,加强经营自主权,释放企业发展活力要求,开展了大量有益的尝试,探索出很多很好的经验。

作为中国先行开发开放的前沿窗口,深圳市国有企业市场化程度一直较高。自上世纪90年代,市属国有企业已开始市场化选聘企业领导人员的探索。2005年,深圳市国资委在总结市场化选聘工作经验的基础上,出台了《市国资委直管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市场化选聘工作实施办法》等规定,明确了直管企业经营班子如出现空缺,除特殊职位外,应首先采用市场化方式选聘,并对市场化选聘的方式、工作程序、人员管理等进行了规定,为推动市场化选聘工作奠定了基础。

2010年,为进一步推动深圳市属国有企业领导人员选拔任用制度改革,市委组织部和市国资委联合下发了《关于深化市属国有企业领导人员选拔任用改革的若干意见》和《关于进一步推动市场化选聘市属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工作的意见》、《直管企业董事选聘办法》、《直管企业董事会及董事评价办法》、《直管企业董事会选聘高级经营管理人员工作指导意见》和《直管企业董事会考核评价高级经营管理人员工作指导意见》等“1+ 5 系列文件,再次明确把市场化选聘作为产生市属国有企业高级经营管理人员、财务总监、外部董事人选的主要手段。系列文件的出台,使市场化选聘逐渐成为产生市属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的主要方式。据统计,2004年至2015年,市属国资国企系统通过市场化方式选聘企业领导人员、财务总监共计62人。党管干部与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相结合、组织选拔和市场化选聘相结合是企业领导人员选拔任用必须坚持的重要原则。必要时,企业董事长也可通过本企业内部竞聘、市属国有企业系统内公开选聘方式产生。 

2009年,江西赣州市为进一步推进市属国有企业领导人员选拔任用制度改革,努力创造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用人环境,进一步拓宽选人用人视野,吸引优秀人才为国有企业改革发展服务,在市委的统一领导下,进行面向全国公开选聘市属国有企业高级经营管理者工作,由市委组织部和市国资委党委具体组织实施。市委决定,面向全国公开选聘市属国有企业高级经营管理者6名。选聘职位包括江西通威公路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 1 名、赣州水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赣州水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赣州市国有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赣州发展投资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赣州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总工程师。

选聘工作坚持党管干部与市场化选聘企业经营管理者相结合、任人唯贤、德才兼备、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科学规范、依法办事、考试与考察相结合、选聘人才与储备人才相结合的五项原则,对每个职位提出基本条件要求和职位,公开了报名及资格审查阶段、笔试、面试阶段、考察阶段、讨论决定、任前公示和聘用阶段选聘程序和具体要求。

20173月,四川绵阳市根据深化国企改革总体部署及业务发展需要,绵阳市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绵投集团)面向社会公开选聘所属酒店总经理和执行经理。约定协商确定薪资待遇,对被聘任人员实行契约化管理。试用期满并考察合格后正式聘任(聘任从试用期开始计算),聘期三年。绵投集团严格按照聘任合同约定对聘任人员进行年度及任期考核。

三、国企市场化选聘展望

2017年,国有企业推行职业经理人制度,增加市场化选聘比例的政策又相继出台,并进一步明确了具体指导意见。

2017424 发布的《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国有企业法人治理结构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736号),针对当前,多数国有企业已初步建立现代企业制度,但从实践情况看,现代企业制度仍不完善,部分企业尚未形成有效的法人治理结构,权责不清、约束不够、缺乏制衡等问题较为突出,一些董事会形同虚设,未能发挥应有作用的实际情况,提出“以建立健全产权清晰、权责明确、政企分开、管理科学的现代企业制度为方向,积极适应国有企业改革的新形势新要求,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完善体制机制,依法规范权责,根据功能分类,把握重点,进一步健全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协调运转、有效制衡的国有企业法人治理结构”的指导思想,和维护经营自主权,激发经理层活力的要求:“建立规范的经理层授权管理制度,对经理层成员实行与选任方式相匹配、与企业功能性质相适应、与经营业绩相挂钩的差异化薪酬分配制度,国有独资公司经理层逐步实行任期制和契约化管理。根据企业产权结构、市场化程度等不同情况,有序推进职业经理人制度建设,逐步扩大职业经理人队伍,有序实行市场化薪酬,探索完善中长期激励机制,研究出台相关指导意见。国有独资公司要积极探索推行职业经理人制度,实行内部培养和外部引进相结合,畅通企业经理层成员与职业经理人的身份转换通道。开展出资人机构委派国有独资公司总会计师试点”。

2017427 下发的《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国务院国资委以管资本为主推进职能转变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738号)进一步明确了国有资产监管机构出资人代表的职责定位和深化国有企业改革,探索完善国有资产监管体制机制,积极推进国有企业结构调整、创新发展的任务。国资监管按照政企分开、政资分开、所有权与经营权分离要求,专司国有资产监管,不行使社会公共管理职能,不干预企业依法行使自主经营权的定位调整,必将为加强董事会依法行使选人用人权,增加高管层市场化选聘比例,开拓更大的空间。